达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达州市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男性68名、女性1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需参加24小时治安巡逻、轮值、备勤,且需协助处置突发案事件等,有一定的职业岗位风险。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四川省达州市户籍(本人或直系亲属在达州主城区有房产的不受户籍限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5月2日至2000年5月2日期间出生的),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男女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
7.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45千克。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8.招聘后服从分配;
9.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达州市公安局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的方式计算。(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统一集合地点详见达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八)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招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政审结束后,达州市公安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达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
(十)签订合同
达州市公安局对拟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达州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818-2115015,举报电话:12389,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达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dzgaj.gov.cn/)。
达州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