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4月28日-5月10日报名)
来源: 阅读:1529 次 日期:2018-04-28 15: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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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兵团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7〕110号)相关规定,兵团决定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17名。其中:综合管理类1341名,医疗卫生类1259名,高校、中专教师(含兵团党委党校)448名,中小学、幼儿教师969名。

一、 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 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特殊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 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其他学历: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本、专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3.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选派生、在兵团团场工作的内地高校毕业生和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上述招聘对象必须均为内地高校毕业生)。其中,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本、专科毕业(不含定向、委培生)岗位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高校(含兵团党委党校) 程序

石河子大学(含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塔里木大学、兵团电大、兵团党委党校、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限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小语种等大学本科紧缺专业毕业生),采取面谈、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岗位招聘程序

采取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步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8日18:00-5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应聘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石河子大学招聘邮箱:shzdx_zp@shzu.edu.cn

应聘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邮箱:sdyfyrlzyb@163.com

应聘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塔里木大学招聘邮箱:

1066205513@qq.com

应聘兵团广播电视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兵团电大招聘邮箱:122069282 @qq.com

应聘兵团党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兵团党委党校招聘邮箱:464472030@qq.com

应聘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邮箱:543974707@qq.com

应聘兵团其他单位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和高级职称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招聘邮箱:46628894@qq.com或传真至0991-2896676。

(二)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应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28日-5月10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其他岗位。

十、 考察

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兵直事业单位、各师(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报考本部门、本师(市)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8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 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师纪委监委、兵团纪委驻各招聘单位纪检组对2018年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兵团纪委监委:0991—12388

十三、 招聘有关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

1. 各师(市)、高校(含兵团党委党校)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师阿拉尔市:王林肯 0997-4675173

第二师铁门关市:李科伟 0996-2938238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陈伟佳 0998-2317098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李围 0999-8182508

第五师双河市:付文硕 0909-7696839

第六师五家渠市:赵妍 0994-5828488

第七师:王东玥 0992-3906059

第八师石河子市:楚杨 0993-2069511

第九师:徐萌萌 0901-3384236

第十师北屯市:王芷叶 0906-3371646

第十一师:米娜 0991-6686421

第十二师:姚琛 0991-3753456

第十三师:牛子勤 0902-2566532

第十四师昆玉市:阿依谢姆 0903-2566480

石河子大学:兰国伟 0993-2058036

塔里木大学:许凌博 0997-4680614

兵团广播电视大学:马慧燕 0991-8867622

兵团党委党校:李彦 0994-5677716,18935735785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刘平 0991-3963808

2.报考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兵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联系电话:0991-2896676

(二)其他事项

1.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公告为准。

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097900

本《简章》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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