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星海音乐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1242 次 日期:2018-05-02 16: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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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星海音乐厅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音乐文化品牌之一,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组织、策划国内外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等音乐团体和音乐艺术家演出;承办国际声乐、器乐比赛和国际音乐艺术节;举办群众音乐会和音乐讲座;开展音乐艺术教育活动;提供音像制作服务;收藏世界音乐资料;了解国际音乐信息;提供音乐知识、信息咨询服务。为加强广东省星海音乐厅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

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星海音乐厅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名初审通过名单将于5月24日在广东省星海音乐厅官网(http://www.concerthall.com.cn)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复审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广东省星海音乐厅人事部(广州市二沙岛晴波路33号,请从6号门进)

邮政编码:510105 电话:020-87352222-315

(二)报名注意事项

1.邮寄报名须将所有应聘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整理)邮寄至以下地址:广州市二沙岛晴波路33号广东省星海音乐厅人事部,邮政编码:510105,联系电话:020-87352222-315。请务必在邮件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邮寄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只须携带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到现场进行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须携带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并直接进行资格审核。

3.应聘材料如下: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背面写名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社会人员报考须提供2年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8)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于资格复审时再提供);

(9)其它补充资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材料不齐全者,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三)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www.gdwht.gov.cn)或广东省星海音乐厅官网(http://www.concerthall.com.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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