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南三都县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简章
来源: 阅读:4519 次 日期:2018-05-07 09: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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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根据《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党办发〔2018〕49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村级后备干部98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志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全职从事农村工作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于影响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或按规定接受处理未满三年的人员;

(6)截止2018年5月9日未毕业的人员;

(7)曾担任村级干部被开除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不适宜担任村级后备干部的其它情形。

(三)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镇(街道)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须再次进行面试,确定面试成绩最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村级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安排进行复检一次,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

经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体检递补人员的,视其为自动放弃,该职位将再次递补一次;若因特殊原因,无递补对象或递补人员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侧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考生提供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卫计部门提供有关计划生育结论性证明。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由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建议人选,报县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九、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县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列为村级后备干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逐步安排到村级相关岗位工作。在安排具体聘用工作岗位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安排的原则,在尊重报考人员选择意愿的基础上优先聘用到本人户籍所在村(社区);户籍所在村(社区)无法安排的,由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调剂安排。

十一、工资待遇

村级后备干部到村任职后,报酬参照村级干部标准执行(不低于3200元/月),任职期间享受村干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体检等待遇。

十二、工作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在招聘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3.各招聘单位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若出现虚假证明或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责任。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各招聘环节相关事宜都将在三都党建网(http://www.sddjw.gov.cn/index.asp)、三都党政网(http://www.sdx.gov.cn)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特殊原因需与考生联系的,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导致与之无法取得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四、本招聘简章由县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都水族自治县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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