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主要在基层一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莆田市公安局、各分局和仙游县公安局勤务辅警323名;具体职位人数、条件等见《莆田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截止到2018年 5月1日)及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具备公安协勤工作经验满3年的职位(限本市)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五)应具备高中(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5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六)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1.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应于5月10日—5月16日登录莆田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fjput110.gov.cn),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5月17日0时关闭。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莆田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5月25日—5月26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面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2)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
(3)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出来后另行划定合格线,合格线与成绩将通过莆田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则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身份证入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2倍,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因身体原因(如怀孕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
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1)男子1000米跑合格线: 30周岁以下为4′35′、30周岁以上4′55′;
(2)女子800米跑合格线:30周岁以下为4′30′、30周岁以上4′50′。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
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
(六)聘用、递补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莆田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职位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1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二)莆田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fjput110.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三)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2772064。
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594-2772520。
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莆田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