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网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经费、工资标准及人员管理
经费由区财政统筹,人员性质参照非在编;工资定额包干,每年5万元/人;环保网格员实行翔安环保局和各镇(街)双重管理模式,派往区环委会办公室或各镇(街)场,从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翔安环保局负责上岗前和定期业务培训,并可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协商调配各镇(街)环保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20日。
报名邮箱:hbfj@xiangan.gov.cn
咨询电话:7614873(翔安环保局)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通知面试。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进度,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四、面试
1.面试前将在翔安环保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并电话通知到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在面试入围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个人近期体检报告。
2.未能按期提交体检合格报告的,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环保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经聘用者,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3.本次招聘工作由翔安环保局组织实施,邀请翔安环保局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
4.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环保局站(http://www.xmepb.gov.cn/qj/xa)通知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厦门市翔安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