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4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职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见《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招聘条件(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酉阳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22日,
报名地点: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城南新大楼815室)。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先填写《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本次考核招聘不提供委托报名方式。
3、本次考核招聘不限开考比例。
4、发布报名情况。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5月23日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核
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总分值为100分,量化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时间、地点和准考证领取安排在发布报名情况时,同时公布。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依次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核有关事宜可登陆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考核招聘后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需按1万元/年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