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8年度桐城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度桐城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8年度桐城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择优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5月11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桐城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周六正常报名审核),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楼会议室(桐城市文昌大道文二路 14号)。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三)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缴费: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
1.人选确定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含加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择优选岗
岗位代码为:2018005、2018006、2018007、2018008报考同一岗位类别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政府网等网站上公示7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桐城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民政府网、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四)本公告由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136602(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
0556-6137445(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