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保障服务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24名。
1. 特巡警勤务辅警,20名,男性;
2. 文职辅警,3名,男性;
3. 文职辅警,1名,女性。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7日至2000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身高不低于175cm;报考文职辅警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攀枝花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23160
举报电话: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