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月22日-25日报名)
来源: 阅读:1079 次 日期:2018-05-18 09: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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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1名,其中:考核招聘28名;考试招聘34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自愿在我区服务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程序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万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12:00登录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进入报名系统(http://61.128.165.16:8081/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特别提醒: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先征求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予以认可后,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三)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5月2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招聘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考核招聘收取人民币40元/人。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18年5月31日9:00至2018年6月1日17:00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5月25日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予以公布。

五、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分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种方式。

(一)考核招聘(附件1)。

考核招聘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考核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按岗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5)《万州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3);(6)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7)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面试分值为100分,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考核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招聘(附件2)

考试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公开招聘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

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能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2)。

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按岗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5)《万州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3);(6)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7)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①面试比例:公开招聘面试按1:2的比例(个别单位除外,具体见附表)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在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后,实际到现场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②面试方式:(见附件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考核招聘体检人员按照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选择聘用单位

本次报考“农业服务中心”、 “委属学校”、“城区幼儿园及其附属幼儿园”、“农村幼儿园”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选岗,即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综合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选岗,若还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出选岗顺序。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万州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5年内不得报考万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58232645。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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