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综治信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⒌受过刑事处罚的、违法、违纪处分,有失信行为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⒍现役军人、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⒎专业划分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版本)划分为准。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综治办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整个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以及政审考察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 6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县综治中心一楼101室(沭城苏州东路9号)
咨询电话:0527-83595162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应聘人员现场上交从“花乡沭阳”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沭阳县综治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准备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⒉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⒊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2018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综治中心一楼1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