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报考区(市、县)招聘职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4.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18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 (含村小、教学点),云岩、南明两城区安排在城区边远薄弱学校。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在各区(市、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区(市、县)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 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及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网站上,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3021
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0851-87989391
云岩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6502775
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5818499
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4119009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3155059
白云区教育局政工科:0851-84607704
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82522296
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2371552
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220021
息烽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728975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 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贵阳市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