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精神,按照《州教育局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发〔2018〕6号)和《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教发〔2018〕7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名额及学科安排
2018年我县“特岗计划”的岗位安排实行定岗招聘、定校签约的原则,以上学科的岗位设置见附表1,考生录取后按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签约,聘用合同签订后,岗位不得更改。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2018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见附表1),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部分实施县。“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幼儿园:
1.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本科是同一学科门类别,专科是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第一阶段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第二阶段只招聘贵州省户籍(含生源地)考生。
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我县今年“特岗计划”的“定校定岗”安排详见《惠水县2018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市(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特岗计划”)。“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面试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我县设黔南州惠水县考点,在州教育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本县的面试工作;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二楼048室)。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惠水县教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报名。“硕师计划”报考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审核确认(签约时再提供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但需提供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特岗计划”实施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3日。
面试地点:惠水县第四中学。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6月3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考生面试成绩于6月5日前在黔南教育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须带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并保持体检前空腹。
体检时间:2018年6月6日上午8:00开始至结束。
体检地点:(待定)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实施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被录取人员须在6月10日前按我县通知要求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二楼048室)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但需提供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实施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所属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3个考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州教育局于7月13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面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9:00开始至结束。
面试地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复审、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当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5.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7月18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均合格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须于8月10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样式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审核无误后汇总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发给《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取得《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该报到证进入“特岗教师”本人档案。我县“特岗教师”拟定于8月28日到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特岗计划”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管理
根据《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岗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统一迁至工作学校所在的县;“特岗教师”档案须迁到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聘用期满后不愿续聘而离开当地学校的,档案可转到其户籍所在地政府人才交流中心或移交我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七、“特岗计划”教师的聘后管理
“特岗计划”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计划”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有关要求按照省、州文件执行
九、招聘考务工作、考生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等产生的经费由县教育局县级教育经费列支。
十、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854-6280232、6230332、6221232。
监督电话:惠水县纪委、监察局:0854-6221197
县教育局监察室:0854-6280662
惠水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