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城乡建设综合业务顺利运行,经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并经县财政、人社部门同意,现就开展2018年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城乡建设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善于学习、肯于钻研、勤于动手、甘于奉献;
(三)学历: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8日后出生);
(五)住房自行解决。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2人。
(1)质量安全站1人,安全管理岗位,土建类专业,男性。
(2)村建站1人,综合岗位,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招聘小组由局办公室、财务室、监督部门及有关股室人员等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报名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向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报名,电子版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办公室,纸质表格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邮寄或送达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598-5322803,监督电话:0598-5361018
联系人:吴丽华 地址: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碧林北路86幢大楼五楼办公室。
邮编:365300
email邮箱:qljsj5322803@126.com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 2018年6月15日。
报名材料: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面试现场审核。报名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
面试分为自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其中自述应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特长、应聘岗位等介绍。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总时长15分钟,其中自述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含准备1分钟)。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没有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审查,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重大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月固定工资2200元;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交纳。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