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为南彭街道畜牧兽医站等6个单位公开选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人岗相适、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选聘名额、职位等详见《2018年上半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各级机关中(均不含巴南区)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各级事业单位中(均不含巴南区)在编在岗且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拟任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选聘职位表》;选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以及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未达到本地区或本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市垂直管理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表彰奖励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及选聘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办理说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楼(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5日,每日9:00到18:0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6月29日。领取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公布,公布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聘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全部成绩并列时,则并列递补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全部成绩并列时,则并列递补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二)考察
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均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选聘职位的需要,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对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与选聘职位的匹配度进行考察,以及对报名条件和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核实,并最终按选聘名额确定拟选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或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选聘人员和公示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按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九、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区委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选聘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且该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巴南区范围内选聘考试。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政策咨询电话:023-66215428,023-66230942
报名咨询电话:023-66233928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