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4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总量控制有关规定,学院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部分岗位因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招聘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6.国内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底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海外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7月底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8日 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rzpt.cn/news/zzjg.php/group_id/20)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依照招聘信息中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选的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等情况,并确定初审合格人选。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6月29日9:00—6月30日开考前半小时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高校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教学、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应变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人社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