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岗位共招聘7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61名,幼儿园教师9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6月13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8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6月8日9:00-6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6月8日9:00-6月14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8日9:00-6月14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公告解读请咨询电话:0517-8933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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