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区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菏泽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2日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5、学历、学位、专业、岗位等要求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技能人才岗位,直接参加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09:00—6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22日11:00—6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比例最高的招聘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按照附件中备注栏内规定进行调整。
2、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18年6月22日11:00—6月25日16: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2日11:00—6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6月26日16:00前及时与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966087)。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7月1日09:00-7月3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须于2018年6月25日(09:00-11:30,14:30-18:00)到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南四楼421)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4、资格审查
菏泽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还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高技能人才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本招聘岗位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高技能人才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分别划线,确定取得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本招聘岗位,将招聘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公布结果。截至面试之日前第5天的17时,面试人员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专业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 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等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1)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费。
(2)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签署意见并备案。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后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菏泽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和牡丹区政府网发布,其他公告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 策 咨 询 电 话: 0530-39660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0-3966087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