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通海县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通海县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
4.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及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5.通海户籍;
6.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7.已办理失业登记证的大学生(需持失业证一年以上);
8.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和职数: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性别及专业不限;
具体条件:1、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作、操作电脑;
2、性格外向活泼,热爱共青团事业,从事过团组织工作的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一)聘用:按岗位要求招考录用后,一经聘用,由共青团通海县委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间)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由共青团通海县委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二)工资标准:按照县就业局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进行发放,试用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补助。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规定购买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大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共青团通海县委(通海县行政新区秀麓写字楼8楼819室),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资料
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报名者自行准备),个人简历及小一寸相片1张。
4.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所需资料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凡不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及提供资料不真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报考岗位的认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最低合格分7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县纪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考试。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前,由共青团通海县委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及“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uxi.gov.cn/thxzfxxgk)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77-30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