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辉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15名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均为检察辅助岗位:
1、检察文员:主要负责接待当事人、检察材料准备、送达、记录、文印、卷宗归档、案件信息录入系统、检察文书上网公开等检察辅助性工作;
2、新媒体编辑:负责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的运营和维护,负责检察新媒体宣传的文案编辑、制作和创新等,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档案协管员:协助做好检察档案管理和网上公文交换等其他工作;
4、检察综合文秘:协助做好各类辅助检察工作,文件起草、会议记录、会务及文稿编辑和管理,负责各类检察文件的收发、登记、交办、归档等工作。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如下:(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及以后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和依法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重复报考,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区检察院研究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网,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82号集美区检察院大厅;联系人:喻学峰、陈旭;联系电话:3530779。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厦门辉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检察院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如《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8年6月19日之后)等。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特别提醒:需办理学历认证考生,因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提前办理备用,办理聘用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集美区检察院将联合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公告栏通知。
四、考试办法
检察辅助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及计算机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报告和近期时事新闻,无指定复习资料,题型为客观题、简答题、论述题。
2.速记测试
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根据广播播放的内容听写文字,卷面分为100分,考试结束提交试卷后有序退出考场。
3.笔试注意事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60%+速记测试*40%,合格线由区检察院统一划定。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集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mei.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检察辅助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检察辅助人员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检察院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集美区检察院联合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递补
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或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仅递补一次)。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报区检察院批准。聘用人员已进入办理聘用手续的,其辞职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与厦门辉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区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使用,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检察辅助岗位每人经费均为60000元/年(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费和服装费等组成,并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资历等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6月2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6月22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美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六)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工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八)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检察院解释。
厦门辉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