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区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2、男性年龄在20-30周岁(1998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女性年龄在25-35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具有昂昂溪区户籍的居民(以户口为准)。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退伍转业军人。
4、能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3)有精神病史人员;(4)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考名额
全区共招聘城管协管员9人(其中女性协管员1人,男性协管员8人)。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8日
报名地点:昂昂溪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二)报名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员军人证明。
2、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3、政策咨询电话:0452-6323923
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6:30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区人社局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同实施,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区纪检监委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底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由评委从新投票决定录用资格。
(二)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五、待遇与管理
1、被聘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的岗位补贴,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2、被招聘人员上岗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区城市管理局与其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3、劳动合同的解释与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该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面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
昂昂溪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