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非占编合同工及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招5人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8年5月30日止);
3、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及文字处理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海关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8、有文体方面特长者优先;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用工性质 | 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 | 工作地点 | 工作职责 | 说明 |
1 | 协管员 | 驻刺桐办事处 | 1 | 外勤 | 南安市 | 协助维持旅检通道秩序及其它事务性工作 | |
2 | 驻晋江办事处 | 2 | 外勤 | 晋江市 | 协助关员进行不涉及海关执法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 因需参与夜班值守,男性优先 | |
3 | 驻肖厝办事处 | 1 | 外勤 | 泉港区 | 协助关员进行不涉及海关执法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 ||
4 | 合同工 | 驻石狮办事处 | 1 | 内勤 | 石狮市 | 协助进行政务综合事务 | 女性优先,户籍或现居住地在石狮者优先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24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送至泉州海关人政处403室(地址:丰泽区温陵南路104号)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qzhgrzc@163.com。报名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回复邮件确认。咨询电话:0595-68562058。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报名表》1份;
(2)近期1寸或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户口簿;
(4)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并按“应聘单位+姓名”(如驻刺桐办事处+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我关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如及格人数超过招聘人数,则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最终审定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单位审定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录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泉州海关负责解释。
泉州海关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