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园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荣成市教育局2018年拟公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具备幼儿教师的基本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初等)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等相关及相近专业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5.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个人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
6.已经在荣成市教育系统各幼儿园担任幼儿教师,且由财政统一缴纳保险的非在编幼儿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7月12日至13日由本人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荣成市教育局(成山大道东段99号)政工科报名。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初试。当报名人数超过1:2时,组织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不组织初试,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讲课和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其中讲课采取模拟课堂讲课的形式,讲授幼儿园课程;技能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键盘、舞蹈、声乐、简笔画。
按讲课成绩40%、技能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计分),排列名次。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3.确定考察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三)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由教育局成立考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确定初录人员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初录人选空缺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对确定的初录人员在荣成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人员聘用
初录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教育局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统一提供工作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择岗,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我市公办园非在编幼儿教师的标准执行。
三、测试时间
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631—756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