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满足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大庆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17人。
(详见附件: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三)须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在各级公务员、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现役军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名;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6月22日,在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龙剑网”发布电子版招聘公告,同时通过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官方新媒体平台“庆检新媒”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qjc333)、“大庆检察”新浪微博等平台推送消息。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2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8号大庆市人民检察院a楼三楼316室、318室政治部组织干部处)
3、报名咨询电话:0459-6181115 0459-6181189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到大庆市检察院官方网站“龙剑网”下载);(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证书、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等);(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
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紧缺或急需岗位,招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5日8:30-2018年7月6日16:30,携带身份证到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干部处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实行100分制,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根据不同岗位需求设置不同笔试试题,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
(二)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需求设置不同面试试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参加面试;若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同考生本人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确定拟聘用名单。参考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结合组织考核和参选人员岗位匹配情况,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龙剑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每年一签。
特此公告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