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原县职业中专2018年 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实际招聘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各招聘岗位最低资格分数线均为35分。在资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见附件)。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请于7月2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向平原县职业中专(地址:山东省平原县共青团南路288号县委招待所宾馆101房间,乘坐1路车到县委招待所站)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平原县职业中专2018年 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现场签字)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说明:因2018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时间安排较晚,对参加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生,面试资格审查时可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的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需要递补的,从该岗位达到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通知书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以下简称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8766050818 15905345592
平原县职业中专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