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审查阶段,部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等原因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不再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3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宁阳县教育局二楼东头档案信息中心(县城七贤路983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1、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岗位代码及姓名)。
2、2018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8年5月3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7、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8、《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见附件2)。
①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交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还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③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④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用人单位负责签字盖章,“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
⑤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由学校或院系负责签字盖章,“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⑥尚未就业且报名时也未填写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9、限宁阳籍的需要提供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11、未尽事宜按《简章》及须知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2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二)有关要求
1、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其他事项
1、此次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及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7月3日上午11:3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放弃声明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内容为“本人自愿放弃2018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xx岗位面试资格”签字摁手印,拍照后发送至rsk5688265@163.com邮箱)。
2、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号码变更的请及时告知0538-5688265)。
3、《2018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可于即日起至7月3日上午11:30前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