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平昌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系平昌县旅游局下属财政全
供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原则
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本县县级部门及乡镇事业单位财政全供人员;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旅游专业知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旅游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名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②报名地点:平昌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3654。
③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公开选调平昌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时现场领取。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旅游局、县监察局负责。
3、考试
(1)笔试
①开考比例:笔试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达不到2:1,相应调减选调人数。
②考试内容:笔试以应用写作为主,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拟选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根据拟选调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分+面试成绩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工作由县旅游局负责。
5、调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管干权限及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选调资格。
2、严格选调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旅游局、县监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29937
平昌县旅游局 6223654
平昌县监察局 6222563
平昌县人社局 平昌县旅游局 平昌县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旅游局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
《旅游局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平江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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