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对1502001等岗位资格复审缺额人员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101室(地址: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5292981)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2、有从业(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需委托人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