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元政文〔2017〕124号)文件精神,通过公益性岗位征集,富兴堡经研究,决定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4名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三元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7.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
三、聘任期限及薪酬待遇
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注: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期限与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政策人员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外,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聘用人员工资按三元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38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缴纳财政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 6月-7月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三元区富兴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富文新村1幢2层。)
(四)有关要求
1.报名资料:一寸彩照5张,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审核、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通过初审的人员到富兴堡街道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3.资格确认: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采取走访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确认,如遇到多人报名同一岗位时将进行面试(面试方案另行通知),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8337464 联系人:小陈
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