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
1、委机关辅助管理岗1人,性别:不限;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专业;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其他要求:会讲闽南话,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设置:在委机关从事办公室综合、信访及有关工作。
2、直属规划分局辅助管理岗1人,性别:不限;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土建类专业;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岗位设置:在直属规划分局综合科从事党务、文秘及有关工作。
3、集美规划分局辅助管理岗1人,性别:女;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岗位设置:在集美规划分局综合科从事党务、文秘及有关工作。
4、翔安规划分局辅助管理岗1人,性别:不限;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岗位设置:在翔安规划分局综合科从事党务、文秘及有关工作。
5、委机关工勤岗1人,性别:不限;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岗位设置:在委机关从事党务人事及有关工作。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信息:在厦门人才网、厦门市规划委官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凭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并书面承诺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将自愿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上述资料发送至以下邮箱:xmghwzzrs@163.com;邮寄报名,请将上述资料寄至以下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号厦门市规划委员会6楼组织人事处。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7月15日。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规划委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电话或短信告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公布在市规划委员会网站。
3、考试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市规划委网站公布并短信告知参加笔试人员。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测试考生文字处理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
(2)面试。面试由规划委人事处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按照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综合总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和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合格成绩为60分。
(4)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含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由规划委组织人事处组织,从岗位要求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规划委组织人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综治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查阅其人事档案,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可从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五、录用
规划委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情况以及体检、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规划委党组研究批准后,在市规划委网站予以公布。
1、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规划委网站公示三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市规划委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所聘人员以人才派遣方式,同厦门市高新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市规划委(包括机关和各分局)工作。
3、工资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医保及公积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18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厦门市高新人才签定劳动合同,在规划委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4、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5、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5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