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2018年春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7月5日(星期四)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5日(星期四)上午 7:45,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
地点:南安市体育馆门口
二、第一批体检对象
详见附件
三、应带材料
个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请自备零钱用以支付乘车费)。
四、体检须知
1.考生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按《2018年春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报到组别表》(详见附件1)进行报到排队,报到及体检过程中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体检地的工作秩序,不得破坏体检地的设备。
2.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
3.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已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在报到后交给各组工作人员保管,待体检完毕后领回。
4.考生不得有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陪同体检,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地点,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跟护。
5.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九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检查时,须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况(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
6.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7.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
8.考生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当场、当日已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9.考生体检完毕后,必须将体检表交给本组工作人员,待确定考生已经按要求检查全部内容后方可离开。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对象由人社部门以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予以通知。阅读本通知后,请于2018年7月3日上午10:00前以“附件序号、报到组别、序号,xxx(姓名)已阅知事业单位体检通知,会准时参加体检”为邮件主题发送到电子邮箱:nagwy@163.com。如有疑问请尽量通过发送邮件咨询,工作人员将在隔天回复。
2.在职报考者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于体检报到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处于怀孕期间的考生,需携带有关怀孕证明于2018年7月4日上午10:00前到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综合管理科办理延期体检手续。
4.报考教育局所属职业学校的考生,专业测试、体检等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5.未列入第一批体检对象的考生将待专业测试后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在7月30日前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报考党群系列事业单位请将材料交到(或邮寄)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党群科。(邮编:362300;邮寄地址:南安市柳新路1号;收件人: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党群科;联系电话:0595-86384851)
报考政府系列事业单位请将材料交到(或邮寄)南安市人社局录用科。(邮编:362300;邮寄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收件人:南安市人社局录用科;联系电话:0595-86373512)
7.咨询电话:0595-8637351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