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湖里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额度和招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湖里公安分局决定公开招聘2018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具体组织,并在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指导和湖里分局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男性)。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湖里公安分局公开招考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报考辅警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需足年足月计算);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
(六)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特殊或专业性较强的辅警岗位,可适当调整本条(三)、(四)款规定的条件,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注明: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具体岗位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7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考方法: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于6月28日—7月3日期间,直接在《招聘简章》(附件2)下载《报名表》也可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3张)、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非厦门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打印)、近期3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以及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退伍军人报考需同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厦门市湖里保安服务公司三楼辅警办(湖里区南山路3号),联系电话:6012391。
4.其它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考岗位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湖里公安分局政治处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时事政治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二)体能测试。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主要考察内容为:男子:100米、1000米、俯卧撑,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三)面试。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价值观和形象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心理测试。湖里公安分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综合总分入围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性情、意志、品质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是否符合一名合格的警务辅助人员,对未通过测试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持续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湖里分局政治处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对入围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对应聘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应聘职务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如考察发现违反《招聘简章》第三条第八项之一的,政审不合格,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八、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选。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另行组织其他形式进行考核确定人选。
九、聘用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厦门市湖里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岗前培训及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岗位要求,湖里公安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作方案》执行。
(二)对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湖里公安分局在相同职位条件或符合岗位调剂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聘用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予以优先录取。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如简章条件、要求与实际冲突的,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