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公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女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
3、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执业证书;
5、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6、法学专业毕业、有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优先录取。
二、工作岗位
在公证处从事公证辅助与网络操作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起至7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福州市鼓楼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并将电子文档及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发送到福州市鼓楼公证处邮箱347877378@163﹒com。
(2)直接到我处报名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后路50号鼓楼公证处,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87303326)
李主任(联系电话:13805087576)。
需携带材料:《福州市鼓楼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我处领取)、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报名者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照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面试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名额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我处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四、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福州市鼓楼公证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