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学历报考者需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后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公办幼儿园或注册民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和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港区北京路12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报名处。
3.报名咨询电话:0633-8866275,0633-8866279。
4.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并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审核盖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考务费40元。
报名结束后,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经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8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2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采用课堂讲课与基本功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采用模拟课堂方式进行,内容为幼儿园现行通用教材,具体内容以抽签方式确定,讲课时间10分钟;基本功考试内容为键盘、声乐和舞蹈,键盘、声乐合二为一,使用钢琴自弹自唱,曲目抽签决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舞蹈考试内容自行选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成绩按照基本功和课堂讲课各占50%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以及考察人员的名单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初录人员,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识和技能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与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单位工作。拟聘用人员开始公示后不再递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幼儿园组织考核管理,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予以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查询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查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2、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