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阅读:600 次 日期:2018-07-05 16: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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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2018年度自主招聘简章公告,请笔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出现复审时无法提供所有有效材料或错过指定复审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1.福州岗位: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五楼政治处(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联系电话:0591—83516206。

2.闽清岗位: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五楼政工科(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28号)、联系电话:0591—6230257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的复印件(1份)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后提交,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1)2018年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自主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若有遗失,考生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补打印);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报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届时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报考岗位要求所具备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往届生需提供已取得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5)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复审时应提出申请,待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政治处同意后可适当延迟至本次招聘体检前提交。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根据《2018年度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自主公开招聘公告》规定,医院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公示正式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及面试相关信息。正式面试名单公示后,若有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及时联系医院,该考生报考岗位的面试资格将不再予以递补。

通过复审的考生,请关注(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第四医院官方网站),面试安排将在近期发布。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18年7月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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