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18年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及体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18年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及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17日 9:00—11:30,14:30—17:3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市场招聘大厅)。地址: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车管所对面)。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如:教师资格证等)。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六)递补
紧缺人才招聘递补按紧缺人才招聘公告执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参加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18年紧缺人才招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18年7月22日上午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南湖南路11号。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一楼大厅集中,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生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由医疗卫生部门提供,详见附件。
三、档案递转
考生将档案在2018年8月5日前转到红河州人才市场,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办理,联系电话:0873-3738152。
四、其他
(一)体检合格人员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领取时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红河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3-3732130
州水利局:0873-3732316
州教育局:0873-3732150
州卫计委:0873-3743949,0873-3732176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0873-7245032
附件:
附件1: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红河州教育局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3: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4: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