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学期富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公告
来源:富宁县政务网 阅读:5014 次 日期:2018-07-07 13: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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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3月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充分做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由县人大、政府、政协、县委编办、人社、教育、公安、住建等多部门相关领导20人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及教师分流工作进行摸底调研。并于5月18日上午召开听证会,充分征求各界代表、有关部门、学校教师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要求,组织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完成了《2018年富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编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告。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阳光招生工程”,坚持“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统筹兼顾、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富宁县城区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含实际居住在富宁县城区的进城务工、外来经商和“农转城”人员子女)。

初中:招收县城区及新华镇辖区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含实际居住在富宁县城区的进城务工、外来经商和“农转城”人员子女)。

(二)招生范围

满足以下条件的适龄人口,纳入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一是县城区户籍人员。即户籍在文华社区、新兴社区、团结社区及那平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含本人户籍在县城区的和监护人户籍在县城区的(以户口本、房产证为依据。因特殊原因暂未拿到房产证的,可提供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有房管所盖章和本人签字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证明等)。二是军人子女。即驻地在富宁县境内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不含孙子孙女和侄子侄女,以部队驻地证明及户口本为依据)。三是有合法房产人员。即户籍不在县城区,但在富宁常住且父母在县城区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以房产证为依据。因特殊原因暂未拿到房产证的,可提供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有房管所盖章和本人签字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证明等)。四是外来经商人员。即县外到富宁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该类人员指县外到我县投资举办规模以上企业、年纳税在50万元以上或在捐资助学、精准扶贫等方面,对全县贡献较大的经商人员(以营业执照及税务、教育、扶贫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为依据)。五是临时居住人员。即本县各乡镇或县外到县城区经商、务工及投亲靠友且无合法房产人员的随迁子女。以2018年3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统计数据为准。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二)坚持户籍和实际合法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划片招生以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合法居住地(合法房产地址)为依据,县城区户籍人员和有合法房产人员以实际合法居住地为依据安排到相应片区入学。军人子女按照监护人意愿安排入学。外来经商人员中,在县城区有合法房产的,以实际合法居住地为准安排到相应片区入学。无合法房产的,以父母经商地点(以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为准)为依据安排到相应片区入学。城区户籍无合法房产人员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安排到相应片区入学。今后各乡镇转入城区就读的,在城区学位未满的基础上,以实际合法居住地为依据,由各学校按片区酌情安排入学。

(三)坚持片区优先,统筹协调的原则。一是县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片区优先,片区内适龄人口超过学校容量的,优先保障县城区户籍人员和军人子女入学,其次安排有合法房产人员,再次安排外来经商人员。二是为确保城区教师队伍稳定,便于管理,县城区教师子女原则上按片区安排入学,如有需要,在学校容量能满足的情况下,可跟随其父母到任教的学校就读。三是临时居住人员在保证有学上的前提下,根据城区各学校容量,由县教育局通过摇号抽签的形式,统筹调配到城区各学校安排入学,不提供择校,若不愿服从调配的,可返回户口所在乡镇就近入学。四是一个家庭有两个以上子女就读的,以其中一个子女所在年级为准参加抽签摇号,其他子女由抽中的学校安排到相应年级就读(仅限直系亲属,不包括侄子侄女等旁系亲属)。

(四)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结果(仅限姓名)的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片区划分

根据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合法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使每一位适龄儿童依法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将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做如下安排:

(一)小学阶段

2018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阶段将有6所学校招生,分别是: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职中原址)、新华中心校小学部、思源学校小学部。根据各城区小学办学条件,已基本能满足划片招生需求。结合县城适龄儿童分布情况,为确保适龄儿童能相对就近入学,将各学校招生片区做如下划分:

县一小:负责招收县城普厅河以南(含迎宾路以南,种子公司旁小河以东至文化北路交接口)鑫帝南路以西至各甫河以南片区(含那平村委会安恩、常乐、那乐小组)的适龄儿童入学。

县二小:负责招收县城普厅河以北、团部大道接富力线(含莫勺村)以西至各甫河以北至高速公路高架桥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入学。

县三小:负责招收高速公路高架桥以北头塘片区的适龄儿童入学。

县四小:负责招收县城普厅河以南鑫帝南路以东至青山苑至玉林片区(含那平村委会那生、那瓦、那谷、腊兰、玉林小组)的适龄儿童入学。

新华中心校小学部:负责招收县城普厅河以北、团部大道接富力线(不含莫勺村)以东片区的适龄儿童入学。

思源学校小学部:负责招收那平村委会(不含安恩、常乐、那乐、那生、那瓦、那谷、腊兰、玉林小组)的适龄儿童入学。

2018年秋季学期,城区各小学现有在校生全部按以上片区安排分流,一年级按以上片区进行招生。

(二)初中阶段

城区初中阶段招生工作主要由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和思源学校初中部承担。县一中和县民中在完成高中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分担部分初中招生任务,不纳入划片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1.县一中在县一小、县二小招生90人。

2.县民中在县一小、县二小招生90人。

3.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为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居住在县城普厅河以北的前四类小学毕业生和新华中心校小学部、各甫、腊拱、那农、力追等村委会的六年级毕业生。

4.思源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为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居住在县城普厅河以南的前四类小学毕业生和思源学校小学部、坡地、坡油、旧腮、格当等村委会的六年级毕业生。

2018年秋季学期,临时居住在县城区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安排到新华中心学校和思源学校就读。鉴于八年级已开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从全局稳定出发,新华中心校初中部和思源学校初中部现七、八年级(即2018年秋季学期八、九年级)原有在校生不安排分流,由新华中心校和思源学校内部自行分班,消除现有大班额。

五、有关要求

1.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前四类人员,现在小学就读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及家长,于7月18-20日到相应的片区学校报名;小学一年级新生,由现就读的幼儿园负责通知家长,于7月18-20日到相应的片区学校报名。

2.需要参加抽签摇号的县城区临时居住人员,由各学校、幼儿园于7月27日前将花名册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县教育局于8月10日前完成抽签摇号,摇号结束后,由原就读学校、幼儿园负责通知学生及家长于8月15日前到抽中的学校报名。

3.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县运输公司将增开县城到县三小和思源学校的公交专线,为县三小、思源学校、特殊学校、县职中、县四幼、县五幼等学校师生提供便利。

附件:富宁县城区义务教育划片区招生意向图

富宁县教育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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