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丘市法院招聘执行辅助人员和法警简章》规定,现将总成绩(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成绩表中备注栏标注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二、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2、地点: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安丘市南苑路527号,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院内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安丘市法院招聘执行辅助人员和法警报名登记表》(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职务务必填写完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以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证件。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建立(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考生,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0536-4221295 4261411 4215353
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