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文体旅游局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官渡区政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每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招聘文化专职工作人员,拟招聘95名社区文化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条件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95人
3.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劳务派遣制,由劳务中介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由用人单位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个人保险部分)。其中工作每满一年加50元工龄工资;绩效工资200元∕月,年终一次性发放。福利待遇等严格按照统一标准执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2100元),不购买五险。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府,热爱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
2.年龄要求:年龄35岁以内(含35岁);
3.身体状况:身体健康;
4.文化程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有文艺、写作专长者优先);
5.无不良嗜好(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记录);
6.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
7.熟悉计算机操作(office系统);
8.限官渡区、西山区、盘龙区、五华区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9:00至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原官渡区老区政府四楼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399809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5.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近期体检报告1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
(6)无不良行为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二)面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用。放弃面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报名单位。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择优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聘用
试用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应聘、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95名,经报名、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批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