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邵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9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二)不能报考人员
1. 除市一中高中物理教师、高中语文教师,市三中初中语文教师,市五中初中数学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初中英语教师,市六中高中语文教师,市十七中初中物理教师、初中生物教师、初中历史教师,市汇江学校体育教师、市工业学校管理学等骨干教师岗位之外,其他岗位不接受邵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 现役军人;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 我市范围内已与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签订了三方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初审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8日至7月26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提供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证件照片等。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请提供专业方向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18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准,面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邵阳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由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邵阳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十、本次公开招聘不实行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5601021。
邵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考试咨询电话:
邵阳市教育局政工科:0739-5609979。
邵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