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旅游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包括杭州市萧山校区和淳安千岛湖校区,现设有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外语系、艺术系、烹饪系、工商管理系、社科部、千岛湖国际酒店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系(部、院)。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公开招聘需求为5个非教学类岗位,共6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相应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11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一般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
2.浙江省旅游局网站;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2120,浙江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联系人: 王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0571-82838079/82863615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