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8年6月)》,现将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报考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岗位代码:001、002、003、004、005、006、007)且按要求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即:
(一)经同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岗位(岗位代码:001、002、004、007)
(二)从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温馨提醒:资格复核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届时招聘单位将按网络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候补考生,务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政府行政大楼230室(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
递补人员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携带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位)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和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未及时提供的,应作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携带材料有关说明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2.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复核的请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原标题: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18年6月)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放弃声明(范本)
携带材料有关说明
未及时提供学历(位)书面认证报告或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的书面承诺书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