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前身---湖南工业学校创办于1955年。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10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湖南省首批卓越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教育厅领导下,成立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0个;招聘计划110名。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36名,专任教师59名,其他专技5名,辅导员10名(详见附件)。
(3)应聘54-58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4)应聘59-60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20-58岗位,主要内容为申论;59-60岗位,主要内容是申论和高校管理案例分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文字表达等能力,总分100分。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100分。技能测试采取实操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和专业方向上的相关技能和动手能力,总分100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总分100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46144(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946125(纪委)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