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唐山市第十一中学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 阅读:987 次 日期:2018-07-21 1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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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创建于1921年,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新华东道51号,河北省示范性高中,是唐山市唯一的一所综合高中,唐山市教育局直属的完全中学。现有39个教学班,190名教职工,两千多名学生。

二、选聘原则

坚持以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应届毕业生如尚未拿到毕业证书,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唐山市第十一中学2018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3.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7月20日前,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网址及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现场报名。8月4日—8月10日,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唐山第十一中学,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从唐山十一中网站《公告信息》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文件名一律改为:“应聘学科+应聘人姓名”,连同相关证件扫描件,于8月4日—8月10日,传至唐山十一中办公室邮箱 11zbgs@163.com。

(三)资格审查

8月11日选聘单位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环节。将采用电话通知形式通知考生。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测评

1.面试。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参与选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进行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评委各自进行独立评判。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并签署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引进票低于80%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说课及答辩。

2.说课。应聘者根据现场所抽取的序号和说课题目,在指定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然后,依序进入说课室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结束后,由专家现场打分。满分为70分。

3.答辩。说课结束后,有专家进行提问,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结束后,由专家现场打分。满分为30分。

4.确定人选。不同岗位,分别按说课和答辩成绩总和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结果报学校领导班子会审批,最终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唐山市第十一中学

(五)体检

8月中下旬,测评(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说课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在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8月底前,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及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学等其他原因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其户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进行考核。

(七)公示

9月上旬,将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唐山十一中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查询唐山十一中网站《公告信息》栏。 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唐山市第十一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邵润民

联系电话:0315-2825693;手机: 13931595845

电子邮箱:11zbgs@163.com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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