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录住院医师培训生公告
来源: 阅读:1812 次 日期:2018-07-26 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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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招生公告》要求,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18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培训基地基本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宁夏医科大学附属自治区人民医院暨第三临床医学院,全国首批全科医师培养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基地、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是宁夏外科学院士工作站、宁夏眼科学院士工作站依托单位;也是“宁夏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核心单位。医院下设院本部、西夏分院、宁夏医疗急救中心、宁夏眼科医院和宁南医院五个院区,总床位数2400张。现有职工328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00余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1017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9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560余人,教授、副教授184人。

医院现有内科、外科、全科等29个专业基地,专业实践带教老师489名,拥有技能培训中心和图书馆。技能培训中心设有临床、护理、妇儿、内科、微创、外科基本技能训练室和手术示教室;图书馆设有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及学生自习室,藏有图书1.17万册、文献装订期刊0.26万册、订有期刊170余种,并与宁夏大学图书馆校园网、宁夏医科大学图书馆校园网、西北民族大学图书馆互联,共享期刊数据库,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自2014级起,先后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458人,招录培养硕士研究生人150人。

二、招收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收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医学类学历证书(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医院、科室管理和安排。

(三)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可以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考生志愿限报1个培训基地1个培训专业;不再接受已参加过往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四、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招生对象。在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方向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社会招生对象。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五、招生计划(见附件1)

六、录取形式

(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由全区统一组织考试,面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实施。

(二)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考生两项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08:00开始至8月1日24:00结束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查看招生简章,下载、填写《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nxrmyyzpgl@163.com邮箱。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8月2日 08:00-18:30

2.现场确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国际会议中心二楼第四会议室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乘坐2路 、9路、12路、20路、501公交车,在宁夏人民医院站下车)

3.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宁夏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委派招生对象,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派意见和培训期间工资证明一份。

八、考试安排

(一)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8月8日 15:00-18:30

2.领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行政中心二楼住培管理办公室

(二)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10日 09:00-11:00(08:30入场)

2.笔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应谦教学楼(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1160号,新汽车站向南)

3.携带物品:准考证、身份证、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 08:00-18:30

2.面试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国际会议中心二楼第四、第五会议室

九、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三年,即2018年9月-2021年9月结业。

十、相关待遇

根据国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相关政策,我院为招生对象发放待遇总额平均为5086元/月(不含单位缴纳保险部分),具体包括:

(一)中央财政补助:1666元/月/人。

(二)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月/人。

(三)医院补贴

1.基本工资:社会招生对象600元/月/人,单位委派招生对象由原单位发放。

2.餐补:220元/月/人,单位委派招生对象由原单位发放。

3.保健费:300元/月/人,单位委派招生对象由原单位发放。

4.值班费:90元/班次。

5.绩效工资:平均600元/人/月(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按医院平均绩效工资的30%发放;无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按医院平均绩效工资的10%发放)。

6.医院与招生对象签订《培训劳动合同》,为社会招生对象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额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费用约880元,单位委派招生对象由原单位缴纳。

7.医院为住培学员免费提供住宿,发放白大衣2套,制作饭卡和胸牌。

(四)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注意事项

(一)所有招收对象须严格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的信息,收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1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退出或出现被基地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招收对象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或被基地退培者,基地不再发放任何待遇,同时须退回中央、自治区财政及医院已发放的补贴,包括缴纳保险部分等。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祥楠、铁婷

联系电话:0951-5920219;0951-592058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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