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城中小学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十五个乡(镇)在职中小学教师遴选县城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能力,注重实绩,择优选拔。
二、遴选职位
(一)县民族寄宿制中学6名
思品1名、英语1名、物理1名、体育与健康2名、信息技术1名。
(二)县一中7 名
数学2名、英语 1名、生物2名、地理2名。
(三)县实验小学9名
语文3名、数学3名、音乐2名、美术1名。
(四)城关一小9名
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 1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与健康1名、音乐1名。
(五)城关二小6名
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 1名、体育与健康1名、音乐1名。
(六)城关三小9名
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七)城关四小6名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音乐1名。
(八)景贤小学11名
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1名、体育与健康1名、美术1名、音乐1名。
三、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报考初中科段的人员必须是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现任中学教师;报考小学科段的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现任小学教师。各科段报考人员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
3、报考初中体育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其他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未注明文科或理科的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或数学学科),具备小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同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县城学校相应学科要求。
5、身体健康。
6、现任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中学校长,县城中小学校长不列入遴选对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五年来受过党纪处分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问题的人员。
四、遴选工作程序
1、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物理、生物、地理学科通过教学技能考核和加分进行遴选。
2、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学科通过专业技能考核、教学技能考核和加分进行遴选。专业技能考核、教学技能考核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考核得分的50%计入总分。
3、专业技能考核、教学技能考核及加分结束后,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遴选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技能考核、教学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遴选。若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遴选人数,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选拔。
4、报考人数不超过15人的学科,所有报考人员参加技能考核;遴选学科人数不超过10人,但报名人数已超过15人的学科,通过专业知识笔试或公共知识笔试初选15人参加技能考核;遴选学科人数超过10人的学科,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通过专业知识笔试或公共知识笔试初选参加技能考核人数。专业知识笔试和公共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5、所有学校同一科段统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和加分结束后,被录取人员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如遇总分并列,技能考核分数高者优先)。
五、考试及加分
1、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和公共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学科教学所需专业知识,初中数学、英语、思品、物理、生物、地理学科考高中内容;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考初中内容。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学科考公共知识,试卷不分初中和小学,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及课改知识。
2、专业技能考核
报考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学科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科段教学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3、教学技能考核
教学技能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准备时间为50分钟,考核顺序通过抽签确定。考核前提前1小时通过抽签确定课题。
4、加分
(1)教学业绩
报考统考学科的,自2009-2010学年度以来的六个学期教学工作中,所报考级科E值在本校排列顺序中为第一的加2分,第一名以外的其他名次按比例加分,六个学期满分为12分,其计算公式为:学期加分=(校统考级科个数+1-教师任教级科E值校内名次)÷学校级科个数×2。若因学校教学需要未安排担任报考学科教学任务的,可以其它任教学科参与排序加分。未担任统考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报考学科E值得分的平均值加分。毕业年级下学期按上学期计算。报考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学科不进行教学业绩加分。
(2)获奖情况
A.自参加工作以来,凡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次加8分,获得国家级其他表彰的每次加7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次加7分,获得省、部级其他表彰的每次加6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次加6分,获得市级其他表彰的每次加5分;获得县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次加5分,获得县级其他表彰的每次加4分(表彰机关系指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部门[不含临时机构],表彰级别的认定以表彰机关行政级别为准;表彰不含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和评比活动中获得的奖项)。
B.自参加工作以来,凡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和评比活动(不含论文评选)中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得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县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无等次的奖励按二等奖加分)。若是教育行政部门内部机构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降低一个级别加分;在同一竞赛中获得多个奖次的以高级别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获奖情况加分最高为10分。在同一科段的所有报考人员中,个人加分累计最高者得10分,低于最高分的以最高分为参照按比例量分。如某参考对象加分累计为49分是最高分,其加分为10分;某应聘对象加分累计为35分,其加分则为(35/49×10)分。
(3)自2007年以来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在岗一年经考核合格加0.5分。连续在良田乡、简嘎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本乡工作的,每年加0.3分;连续在六马乡、打帮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本乡工作的,每年加0.2分;连续在沙子乡、本寨乡、革利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本乡工作的,每年加0.1分。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以得分较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六、报考事宜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单位年度考核证明原件到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报名,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4、专业知识(公共知识)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2012年8 月22 日;
考场设置:县一中。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8月21日 地点:县教科局政工股
5、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另定。
6、教学能力考核时间另定。
7、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和考核。
七、公示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格公示制度,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考试得分、专业技能考核得分、教学技能考核得分、加分、总分、选聘结果在镇宁教育网(www.gzznedu.com)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反映或举报。
八、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制卷、考试、评卷、考核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设立举报电话,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录取的退回原单位,并给予纪律处分。
3、相关学校必须对所审核的报考人员材料和上报的级科E值资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4、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622220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22309
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6228505
九、其他
1、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县城中小学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本方案有关条款,由县城中小学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电话:6226454
联系人:伍应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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