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百年办学历史中形成了“传承宁波商帮精神,培育现代商帮人才”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总占地面积964亩,其中本部占地401亩,宁海校区150亩,慈溪校区413亩,设有经管学院、智能电子学院、汽车服务学院、现代模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传媒学院、明智学院、创业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研究中心、智能家电中心、模具工程中心和大数据研究所等4个独立科研机构,共有2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成教学生8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636人,专任教师395人,“双师型”教师占比87%,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6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7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至诚楼 401办公室
邮 编:315012
e—mail :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 系 人:刘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