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档案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是宁波市档案局下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民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接收、保管有关的电子文件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查询等服务;保存、管理有关档案与电子文件备份数据,以及市内外馆际之间远程档案数据的备份等;承担市档案馆馆藏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和档案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电子文件管理软件、硬件和网络环境的维护和管理,并为市档案局(馆)提供档案管理和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支持;承担市档案局(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档案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档案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574-87186990、87186987;联系人:陈老师、顾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监督电话:0574-87186999
宁波市档案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