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洱市镇沅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来源:镇沅政务网 阅读:1798 次 日期:2018-07-28 16: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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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镇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

为做好2018年镇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相关招聘工作,根据《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镇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相关事宜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员以《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为准。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规定依次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的,需出具“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1),承诺书可以用以下2种方法中任选其一进行书写:1.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指定地点亲笔现场书写;2.难以到现场书写的,考生可委托其直系亲属等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书写。资格复审期间,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但不愿意书写“承诺书”的,由人社局2名工作人员记录情况签字确认后,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核内容: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和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工作于2018年8月1日—8月6日完成,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于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周末除外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资格复审地点:报考中共镇沅县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办公室,职位代码15399007006000073,请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联系电话:5816294。

其余岗位资格复审地点: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镇沅县永丰路5号)。

(五)资格审核须携带: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籍簿(户主页面、本人页面)、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普通招生计划岗位必须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定向招聘岗位还需出具“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若现有最高学历与网络报名填写学历不符的,除提供网络报名填写学历,还需提供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

(六)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1.为不浪费考录资源,已经通过2018年公务员面试或特岗教师面试等的报考人员,请慎重作出选择是否参加资格复审,以免造成浪费考录资源行为。

2.资格复审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考生及其他干扰资格复审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8〕80号)规定,原《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要求“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更改为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部门填写《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2),以免造成浪费考录资源行为;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其就业单位,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告发布之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二)面试方式

1.振太镇中心小学1人、者东镇中心小学2人、勐大镇中心小学1人,职位代码1539900700600006、15399007006000065、1539900700600006615399007006000067四个招聘职位属中小学教师(D类),采取说课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2.中小学教师(D类)除外的岗位〔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时间

1.说课面试的2018年8月21日下午16:00在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集中安排抽取课题。2018年8月22日上午7:30到指定面试地点候考室集中,7:40开始抽签,8:30正式开始。

2.结构化面试的2018年8月22日上午7:30到指定面试地点候考室集中,7:40开始抽签,8:30正式开始。

(四)面试地点:镇沅县教师进修学校

(五)面试具体事宜

1.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遗失的可用资格复审结果确认表代替)、面试确认书。

2.说课时间每个考生控制在15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每个考生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面试评分方法:将每位考官对同一位考生某一要素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该要素的平均分,用平均分再乘以权重,即得出这一要素的要素分;依次类推,算出其余测评要素的要素分,把各要素分相加即为总分。

4.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核对象。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记分员、核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统计面试得分,当天公布面试人员成绩。

(六)面试纪律要求

1.考生纪律要求: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2.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设置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严格进场检查,候考室、考场内均安放手机信号屏蔽设备。

3.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回避。

4.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者、应回避而参与者、徇私舞弊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恶劣严重影响面试工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

(一)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体检人员名单当天统一公布。

(二)体检按照《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付。

(三)体检由县人社局安排,2018年8月23日上午7:30分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导医台”处于体检前核查身份后,带领考生进行体检。注:体检时不允许家长陪同,不能戴隐形眼镜或美瞳,女性不能穿戴前面有纽扣的上衣(包括内衣),不能穿裙子,最好穿白色上衣。

(四)在整个体检过程中,请考生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如若证实出现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无论体检结论是否合格,将视为无效,且不得申请复检,不得纳入考核对象。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在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考生,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对全部体检项目仅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四、考核

(一)考核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等额考核。

(二)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时被考核人员务必于9月中旬提供学籍档案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核,无法提交学籍档案的不予考核通过。属镇沅生源地的考生请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娅玲同志联系核实档案去向,联系电话:5816656;非镇沅生源地的考生请到资格复审处开具“调档联系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三)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8〕80号),原要求报考人员在进入考察环节后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确认的《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现予取消,更改为《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承诺书》,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普洱市镇沅县事业单位招聘承诺书》(待体检时一起发放)。

(四)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和拟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沅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为保护考生权益,仅受理真实姓名举报反映的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若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考生,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聘用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后续手续,新聘用人员预计2018年10月初报到上岗。

七、纪律要求

(一)整个工作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还接受面试考生、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各个环节中,具体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及时登录“镇沅信息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并随时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通畅,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由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816029。

附件:附件1:(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样本

附件2:(就业情况承诺)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承诺书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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