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南华县2018年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来源:南华县人民政府 阅读:1238 次 日期:2018-07-30 17: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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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2018年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教育工委、教育局会议研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城区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及岗位

(一)龙川初级中学选调中学教师3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城区小学选调小学教师共10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3名(龙川小学2名、北城小学1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北城小学),小学英语教师1名(东城小学),小学音乐教师2名(北城小学1名、东城小学1名),小学美术教师2名(龙川小学1名、北城小学1名),小学体育教师1名(北城小学)。

(三)城区幼儿园选调幼儿教师2名。

二、选调范围

(一)龙川中学在全县乡镇初级中学的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调(以人事工资关系为准)。

(二)龙川小学、北城小学、东城小学、城区幼儿园,在全县乡镇中心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调(以人事工资关系为准)。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年龄不限。

3.工作年限满五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报名参加龙川中学教师选调考试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初中教师选调考试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小学教师选调考试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选调考试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和初中英语教师选调考试的,近3年内学年末教学质量监测个人成绩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小学至少有一年位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前30%以内,初中至少有一年位居全县乡镇初中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前30%以内。教学成绩以教研室出具的证明为准。

3.报名参加音乐、体育、美术、小学英语和学前教育的教师选调考试,专业必须对口(与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专业一致,初始学历为中专,后来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初始学历的专业可作为专业报考资格条件),不需提供教学成绩证明。

4.一名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报学科与教学成绩达到报考条件要求的学科一致。

5.报考者须签订服从学校统筹调剂职称聘任承诺书,服从选调学校根据职称编制情况聘任级别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南华县教育局一楼教师进修学校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教师本人持有效证件报名,交小一寸近照4张。

2.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提交学校开具的任教证明、教研室出具的成绩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内(从2015年9月1日至今)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被处以行政拘留及以上法律处罚的。

2.近三年内(从2015年9月1日至今)年度履职考核有一年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

五、资格审查

(一)报考教师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六、选调办法

(一)开考条件

选调学科科目人数与已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

(二)计分办法按个人综合得分进行排名,设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所有得分为实际得分,不折算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总分80分,考核总分15分,教龄加分总分5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初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知识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总分80分

(3)笔试时间:2018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南华县民族中学2.教龄加分为激励广大教师扎根山区教育事业,安心从教,在本次公开选调中实行教龄加分政策。每年教龄加0.2分。教龄统一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不足6个月的当年不计教龄,6个月以上的计为1年。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3.考核得分

(1)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总分15分。其中:年度履职考核5分、受表彰奖励情况5分、课堂教学比赛情况5分。

(2)考核内容

①年度履职考核计分:2013年以来,履职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年计1分,总得分不超过5分。

②受表彰奖励计分: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计2分,获得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奖励计3分,获得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计4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计5分,获多次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获表彰奖励计分的,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验。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按受到同级党委、政府表彰计分标准计分。总得分不超过5分。③教学竞赛计分工作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组织的课堂赛讲、说课比赛、优质课评选获奖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1.5、1分计分;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2.5、2分计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3.5、3分计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4.5、4分计分。获多个教学竞赛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获得教学竞赛奖项计分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验。总得分不超过5分。

(三)考察各选调科目教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按照教龄长、年龄大、学历高(如相同,全日制学校学历高者优先)顺序顺次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自付。

七、公示

考察结束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选岗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公开选调部分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考同学科科目教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选调学校,报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学校签订聘任协议,聘用人员在聘任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师德表现差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培训选调教师的培训工作,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被选调教师必须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岗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与发展,学校规章制度,教育科研及教学技能等。

十、工作纪律

(一)选调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出现不正之风。

(四)为确保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凡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须按照回避制度回避。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南华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吕增海,联系电话:0878-7222822南华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鲁河山、叶英燕,联系电话:0878-7213485

南华县公开选调部分城区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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